1. 外形尺寸:外形尺寸(背夹、外接设备除外)80mm×55mm×35mm(长×宽×高) 2. 质量检验:执法记录仪的质量(外接设备除外)150g 3. 本机浏览:具有以时间等方式浏览和回放本机存储的视音频、音频、照片等信息的功能 4. 字符叠加:能在录制的视频和所拍照片中自动叠加信息,信息包括:产品序号、时间等 5. 异常报警:具有电池欠压、存储溢出报警功能,外接摄像头的执法记录仪应有视频丢失报警功能 6. 日志记录:能自动对设备的运行状态、开/关机时间、摄录起始时间、录音起始时间和照相时间等操作进行日志记录,日志记录应准确,日志的读取和清除应通过授权设备操作完成 7. 夜视功能:开启夜视功能后,有效拍摄距离3m且能看清人物面部特征,红外补光范围在3m处应覆盖摄录画面70%以上面积。 8. 一键切换:在摄录时按下录音键保存当前录像文件后开始录音,在录音时按下摄录键保存当前录音文件后开始摄录 9. 抓拍功能:在摄录过程中通过按下照相键能抓拍与视频分辨率相同的照片,但不应影响正常的摄录 10. 省电模式:具有省电模式,开机后可自动或通过人工方式进入省电状态 11. 视场角:摄像头的水平视场角在生产厂声明的所有分辨率条件下均125° 12. 几何失真:记录的视频在生产厂声明的所有分辨率条件下几何失真10% 13. 视频性能:在视频分辨率2560×1440下,视频分辨力1000线,同时帧≥30帧/s,具有摄录时长播报 14. 照片分辨力:拍摄的照片分辨力1100线,具有定时拍照和延时拍照 15. 最大记录间隔时间:采用自动分段记录方式记录,相邻两段间最大记录间隔时间0.1s 16. 电池工作时间:满足连续摄录时间10h,充电时间3.5h 17. 防抖设置:可通过菜单设置开启/关闭防抖功能 18. 文件分类标记:在摄录过程中,可通过按下相应按键进行摄录文件分类标记 19. 移动侦测:在预览模式,静止画面中出现移动物体时自动开启录像 20.需要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功能性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,检测报告需符合GA/T 947标准或具有CNAS认证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