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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市洪山小学四、五、六年级研学实践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
项目编号 :FJGCWSJJ-FS-2022-088    

2022-10-25    访问人次:290

福州市洪山小学四、五、六年级研学实践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

福州市洪山小学四、五、六年级研学实践车辆租赁服务项目

自行采购结果公告

1、项目名称:福州市洪山小学四、五、六年级研学实践车辆租赁服务项目

2、项目编号:FJGCWSJJ-FS-2022-088

3、采购单位名称:福州市洪山小学

4、招标代理机构名称: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

  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: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

   联系人:刘细女

   联系方式:0591-83393306/07  传真:0591-83393305

包号

细项

品目名称

服务要求

数量

成交单价(元)

成交金额()

1

1

洪山小学四、五、六年级研学实践车辆租赁服务

往返路线:从福州市洪山小学到福清龙翔基地,20221026日 ?20221028日往返。

人数:26日上午8:00-830从洪山小学出发(四、五、六年级约870人)出发到福清龙翔基地。202210281230从福清龙翔基地出发到福州市洪山小学。

其他要求:

1.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,车辆经交警检验的合格证明;

2.司机必须按规定持有符合国家要求的两证(公安部核发的驾驶证及运管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);

3.费用包含乘车所有人员保险费、过路费、油费等;

4. 由中标方提供出行路线图,并要求司机严格按照路线图行驶;

5.车辆发生故障等情况时,中标方必须马上安排其他合格车辆接送;(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)

6、中标方须及时与学校协商签订租赁合同。

7、采购人租赁的每辆车辆提供的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,谨慎驾驶,确保安全。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成交人承担。驾驶员应严格按照采购人车队调度

提供的运行计划提供服务,服从采购人制定的运行计划并作出相应的安排。未经采购人同意,驾驶员不得搭乘他人(非采购人人员)

8、需保持车内设施(如电视、空调、音响、座椅窗帘、窗玻璃等)的完好并正常使用,出发前一周进行车辆维护以及车辆自检、日趟检,每辆车辆必须按规定配备灭火器,确保车辆性能良好,安全可靠,保证车辆内外卫生、整洁。

18辆(53

1695

30510

成交金额合计(大写):人民币叁万零伍佰壹拾元整

30,510.00

成交供应商:福州安豪旅游汽车客运有限公司

注:1.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。2.结算方式:最终结算以实际使用的车辆数为准,服务结束后提供机打专用发票,将在60天内通过对公转账一次性付款。3.中标供应商要严格按采购单位要求服务,若出现未按采购要求服务将立即终止采购合同。

特此公告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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